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-2020)》局部修改方案公示

开始时间:2017-06-20   结束时间:2017-07-20

为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,提高总体规划的科学性、强制性和可实施性,依据《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》(鲁政办发[2010]53号),我市开展了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-2020年)》修改工作。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、民主和法制化水平,保障公众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现对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-2020年)》局部修改草案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 

一、公示时间: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20日 

二、公示地点: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(http://www.www.0359xt.com/)

三、意见反馈: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(应在信封、电子邮件标题标明“总规修改公示意见”)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 

咨询电话:0543-3186519

电子邮箱:bzsghk@126.com

地址:滨城区黄河八路355号

四、公示内容

(一)修改背景

为进一步强化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,促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,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,有必要结合目前的经济、社会发展要求,与时俱进,依照程序对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-2020年)》进行修改,以切实指导滨州市的城市发展。

本次修改涉及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-2020年)》中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、绿地系统、水系用地等强制性内容。

(二)修改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08年);

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(2006年);

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J137-90);

《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》(2010年);

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》(建设部2002年218号);

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;

《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》;

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—2020)》;

《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5—2020)》实施评估报告;

《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》(鲁政办发[2010]53号)

国家及山东省、滨州市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定。

(三)修改内容

1、滨州工业园区工业用地的增加

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新增建设用地用地45公顷,位于滨州工业园区东部,渤海二路以东,梧桐七路以南,梧桐五路以北,靠近大唐热电区域。

图片1.jpg

2、黄河八路以北,新立河东路以东,北外环以南,渤海二路以西区域用地修改

强制性内容修改:

(1)渤海九路西侧地块,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、水系修改为居住用地、教育用地。其中绿地减少18公顷,水域减少15公顷,居住增加22公顷,教育用地增加11公顷。

(2)渤海五路西侧,黄河十六路北侧地块,用地由公园绿地修改为居住用地。其中公园绿地减少7.45公顷,水域减少2公顷;居住用地增加9.54公顷。

(3)黄河十二路以北,新立河东路以东地块,用地性质由居住、教育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。其中居住用地减少6公顷,教育用地减少9公顷;公园绿地新增15公顷。

其他内容修改:

黄河十二路以北,渤海三路以西地块,居住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,计10公顷;黄河十四路以北,渤海五路以东,居住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计2公顷。

图片2.jpg

3、长江一路以北,渤海二十四路以东地块用地性质修改

长江一路以北,渤海二十四路以东地块,现行总体规划为防护绿地,拟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。

图片3.jpg

4、修改结论

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修改前修改后
总面积(万m2)占城市建设用地(%)人均(m2/人)总面积(万m2)占城市建设用地(%)人均(m2/人)
1R居住用地316629.335.23179.5429.535.3
2C公共设施用地197318.321.9197518.321.9
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402.22.72402.22.7
商业金融业用地9969.211.19969.211.1
文化娱乐用地530.50.6530.50.6
体育用地1261.21.41261.21.4
医疗卫生用地1161.11.31161.11.3
教育科研设计用地43244.84344.04.8
文物古迹用地 0  0.00.0
其他公共设施用地100.10.1100.10.1
3M工业用地214019.823.82205.120.424.5
4W仓储用地2662.531821.72.0
5T对外交通用地790.70.9790.70.9
6S道路广场用地167515.518.6167515.518.6
7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61.92.32061.92.3
8G绿地127511.814.21278.3611.814.2
其中:公共绿地115010.712.81151.4610.712.8
9D特殊用地100.10.1100.10.1
合计城市建设用地10790100119.910790100.0119.9

根据修改后方案,居住用地占比由29.3%提高至29.5%,人均占地从35.2㎡/人提高到35.3㎡/人;公共设施用地增加2公顷;工业用地占比由19.8%增加至20.4%;仓储用地比由2.5%减至1.7%;绿化用地增加3.36公顷。

总体规划修改后,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,绿化用地总量增加,公园绿地总量增加,符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化标准要求。

总规修改做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修编)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互协调,三规合一,可实施度更高。

因此,以上各项修改从适应区域重大设施建设、完善各类设施配套、优化城市景观以及操作实施的可能性等方面均是具有用地条件、技术条件的,是有可操作性的。

附件:

1、现行规划总图(2005—2020)01.jpg

2、拟调整地块示意02.jpg

3、修改后规划总图(2005—2020)03.jpg

4、征求公众意见表征求公众意见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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