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州市主城区旧城更新与改造规划公示和意见征集

开始时间:2017-11-30   结束时间:2017-12-30

为深入推行“阳光规划”,增强公众参与,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,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,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对《滨州市主城区旧城更新与改造规划》(草案)进行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电话:3186519。邮箱:bzsghk@126.com

 

规划目的: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城市发展的新要求,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,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,改善人居环境,优化空间布局,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,实现滨州市旧城区的全面提升和发展。

规划范围:东至渤海二路、西至渤海十一路、北至黄河十二路、南至盛华路—蒲城水库北岸沿线,规划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。

规划定位:市级商贸休闲中心,集商业服务、休闲娱乐、综合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片区;城市更新的升级版、滨州市“创城”、“双修”的先行区。

更新规划策略:结合规划目标和现状问题双导向,提出“腾、控、补、优”四大策略对旧城进行系统规划与指引。

策略一:“腾”——有序推进城中村、棚户区改造;加快置换旧厂区、旧院区;持续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。

策略二:“控”——控制旧城开发强度,保护旧城肌理;创新功能引入,坚持复合发展;完善道路体系,优先发展公共交通。

策略三:“补”——挖掘用地潜力,填补设施欠账;关注公共节点,织补开敞空间;梳理打通绿道,修补生态绿地;

策略四:“优”——修复河道水系,优化亲水空间;彰显历史文化,提升商业品质;整治景观风貌,做亮旧城特色。

更新改造规划:

(1)更新重点规划提出以下四类旧城更新重点:

旧住区:年代较早、结构简易、整体环境较差、配套设施不完善、存在安全隐患、以居住为主的区域。

旧村居: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,整体环境较差、配套设施不完善、以城中村、城边村为主的区域。

旧厂区:因产业调整、搬迁、停产、经济价值较低、原有功能基本衰退的以工业为主的区域。

旧院区:因搬迁、运营不善、商业价值较低、功能亟待置换或提升的以商业商务、办公为主的区域。

(2)更新模式提出综合整治、功能提升、整体改造三种更新模式:

综合整治类:通过改善道路交通设施、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,改善建筑立面、景观环境等内容,实现地块整体品质的提升。

功能提升类: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,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,通过功能提升与土地置换,淘汰低端功能,实现产业升级、经济转型的目标。

整体改造类:通过对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整体拆除清理、重新建设的方式进行改造,逐步实现旧城有机更新。

更新行动计划:

(1)更新单元划分综合考虑街道行政边界、幸福社区、十分钟生活圈、控规单元划分、四旧地块分布等因素,将旧城区划分为11个更新单元,建立更新单元项目库,整合零散用地,统筹单元整体更新行动。

(2)年度实施计划以近期更新目标和更新重点作为指导依据,先期重点推进七项行动:

1)逐步推进旧城内城中村、棚户区地区的更新改造。

2)加快推进旧厂区、旧院区的功能提升与改造。

3)重点推进旧城区内增绿透绿工程,营造公共开敞空间。

4)有序推进河湖水系的水生态修复及水动力调配工程。

5)加快推进老城区市政工程改造、地下管廊建设、海绵工程建设等工作。

6)推进旧城区内公共交通、道路交叉口、停车场等建设工作。

7)推进旧城内主要道路沿街立面形象改造工程,以户外广告改造为重点。02 用地现状图_调整大小(1).jpg

 04 改造类型分布图_调整大小(1).jpg05 更新单元划分图_调整大小(1).jpg


旧城改造更新规划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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